功能介绍: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用卡安全保障,客户在一定范围内无须承担挂失前48小时内的信用卡被盗用损失。
保障范围:信用卡丢失或失窃后,在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被盗用损失。不包括提现、转账等须使用密码的交易和网上交易。
保障金额: 每卡最高保障金额=该卡信用额度
保障生效:所有卡类从2007年3月1日起享有最新的失卡保障功能。连续6个月没有发生交易的信用卡将被自动取消该项保障功能。
失卡受理: 客户应在失卡后立即致电银行进行挂失,如挂失时已发生被盗用事件,须在被盗用交易发生日后的45日内填妥《广发卡失卡保障受理表》,连同报案证明原件(报案材料中须对被盗用损失详细说明)、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通过邮政EMS邮寄至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广发银行大厦一楼信用卡中心失卡保障客服专员(邮编510080)。银行在收到完整资料后的40日内通知客户受理结果。
广发信用卡失卡保障流程
- 发现信用卡丢失/失窃
- 立即致电95508挂失
- 查询是否被盗用
- 如被盗用,则向失卡地或被盗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
- 获取报案证明(报案材料中须说明被盗用事件和所遭受损失)
- 传真/下载获取《广发卡失卡保障受理表》
- 填写完整并签名
- 在盗用发生后的45日内,将相关资料邮寄至银行指定地址
- 银行收到资料并核查处理
- 获得相应补偿
细则说明:
- 对于信用卡丢失或失窃后在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被盗用损失,客户可向银行申请补偿,在完整提供报案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经审核属实后,将可获得补偿金。每卡的最高补偿金额不超过该卡的信用额度。
- 保障范围为信用卡丢失或失窃后,在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被盗用损失。不包括提现、转账等须使用密码的交易和网上交易。
- 客户应在失卡后立即致电银行进行挂失,如挂失时已发生被盗用事件,须在被盗用交易发生日后的45日内填妥《广发卡失卡保障受理表》,连同报案证明原件(报案材料中须对被盗用损失详细说明)、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通过邮政EMS邮寄至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广发银行大厦一楼信用卡中心保险失卡保障专员(邮编510080)。
- 银行在收到完整资料后的40日内通知客户受理结果。在收到客户书面申请后到受理结束之前无须客户偿还相应款项,且暂不扣收利息和滞纳金,经查核若不符合补偿条件的将扣收应收本金,如查为欺诈将追加从交易入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。
- 如发现存在客户欺诈行为,除追索相关费用外,银行将保留停止其用卡和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。
- 所有卡类从2007年3月1日起享有最新的失卡保障功能。连续6个月没有发生交易的信用卡将被自动取消该项保障功能。
- 广东发展银行拥有此功能的最终解释权。